第 102 期 2005-06-13

院務紀事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公開徵求院長

一、行政院衛生署籌設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其設置條例為立法院通過、總統明令公布,並於八十五年元旦正式成立。現任吳成文院長將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期屆滿,自即日起公開徵求新院長候選人。

二、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以提昇我國醫藥衛生研究、增進國人健康福祉為目的。其業務範圍包括協調及整合國內各醫藥衛生研究機構之研究工作、研究當前重要疾病、研究醫藥衛生政策及預防保健制度、推廣醫藥衛生新產品與新技術之研究及其成果等項。

三、院長由董事會聘任,受董事會之監督綜理院務,並由董事會授權對外代表本院。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認同本院宗旨與研究精神,並對國內科學研究發展有一定程度之瞭解且具有優秀之行政及領導能力。
(二)具有卓越之學術成就及聲望。
(三)有高尚之品德及操守。
(四)處事公正能超越黨派及個人利益。

四、本院董事會已設院長遴選委員會,辦理院長遴選事宜。有意申請或提名者,請檢附學經歷、著作表與五件代表性論文抽印本,及三位推薦人之姓名、地址、電話、傳真號碼與E-mail,送達
台北市南港區115園區街3號10樓
國家衛生研究院台北辦事處
傳真:02-2655-8768、E-mail: cjy@nhri.org.tw
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或提名)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提名人應在提名前徵得被提名人之同意。

五、遴選將於本年(九十四年)八月一日開始進行審查作業。
《文:公開徵求院長公告;攝影:何書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