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5 期 2006-01-26

院務紀事
95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成就獎」徵選

為提昇國家衛生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學術水準,激勵研究人員,於民國89年5月18日主管會議通過設置「國家衛生研究院傑出學術成就獎評選作業要點」,由本院專任助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提出推薦,推薦事蹟須為本院專任研究人員於本院進行之研究成果且具有:(一)發展創新理論、實驗技術或儀具製作,其研究成果能顯著提昇我國之國際學術地位者。(二)領導執行大型、整合型之研究計畫,其成果對國家醫藥衛生研究有重大貢獻者。(三)研究成果獲得我國及國際重要專利,並具發展應用價值者。(四)研究論文在國際重要學術刊物發表且影響卓著者。得獎人頒發獎座 及獎金。

94年12月22日主管會議修正通過「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成就獎評選作業要點」,將該獎項分為傑出與年輕學者兩類,傑出學術成就獎被推薦人須為本院專任助研究員以上研究人員,年輕學者學術成就獎被推薦人須為本院45歲以下(含45歲)之專任助研究員以上研究人員,且五年內未獲頒本獎項。獲獎者頒發獎座及獎金。

95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成就獎」推薦作業時間自95年1月13日起至95年2月13日中午12:00截止收件。推薦人需為本院專任助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並於截止時間前備妥相關推薦書及資料,送交本院院內研究業務處辦理。相關規定及表格公告於本院院內網站\作業要點\獎助類\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成就獎評選作業要點。
《文:楊淑惠;圖:「國家衛生研究院學術成就獎」獎座,溫啟邦研究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