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6 期 2006-04-19

研究發展
檳榔、菸、酒對食道癌、咽癌、喉癌及生殖之危害 An overview—areca quid and health effects

1985年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認定嚼食檳榔,同時又嚼食菸草或抽菸者,致癌證據充分,目標器官為口腔;於1992年又再次補充,咽、喉、食道等亦為目標器官。至於單獨嚼食檳榔(無嚼菸草或抽菸)之致癌性,則無法下結論。
最近國際癌症中心邀集多國的專家經一年多討論,在前年年底(2004年)出版專書「Betel quid and Areca-nut Chewing and Some Areca-nut-derived Nitrosamines, Volume 85」,即整體評估:「單獨嚼食檳榔」者,由研究結果顯示為第一類致癌物,主要為口腔癌,且「檳榔青」本身也被認為是第一類致癌物,此研究結論已證據充分;專書中諸多關鍵內容是採自我們的研究結果。而至於口腔癌症以外的其他癌症或健康效應,對於動物的觀察似乎有些發現,但之於人類,則尚未有充分證據與清楚之結果。

檳榔之致癌的機轉最近也比較明確,主要途徑為口腔黏膜之直接接觸,並透過檳榔青內成分例如檳榔鹼、檳榔素等經代謝基因第一階段之氧化作用,及第二階段之結合作用,是否可經此機轉途徑來發現預防或是治療之藥物仍有待研究。少部份可能經喉與食道,由肝臟之P450解毒。

根據我們最近的研究顯示,嚼食檳榔不僅對口腔癌、口腔黏膜纖維化、口腔白斑症之發生有相當顯著之相關,其他癌症(如咽癌、喉癌、食道癌、肝癌、肝硬化等)之發生亦與嚼食檳榔有關,而咽癌發生之最主要危險因子為嚼食檳榔(7.7倍),飲酒次之(6.6倍);喉癌發生之最主要危險因子為吸菸(7.1倍),飲酒次之(3.8倍),皆為獨立相關,且皆呈劑量反應。吸菸對於咽癌;檳榔對於喉癌,雖危險較小,然卻都有加乘作用;食道癌之發生檳榔則與喝酒、吸菸有加乘作用。

我們研究亦發現,嚼食檳榔甚至會造成全身系統性的危害作用,例如精蟲活動力下降、早產、死產機率增加及低出生體重嬰兒增加等生殖危害;其他研究報告亦顯示檳榔會使氣喘患者有惡化現象,也有報告指出,與糖尿病有相關,但目前仍有爭論。

至於胃癌、肺癌、膀胱癌、皮膚癌等癌症,雖於動物實驗中,以餵食或塗抹等方式,可以誘發癌症產生,但我們以人類嚼食檳榔方式之研究中,卻無法顯示這些部位致癌之效應。

估計每年台灣新發生癌症約7萬例,與檳榔相關之癌症約佔6-8%以上,尤其口腔癌,台灣男性之發生率已達萬分之30以上,佔世界第三位,且死亡之平均年齡越來越年輕,約為53歲,比男性其他癌症早10年以上。

口腔及其他上消化道癌症的防治已刻不容緩,紅唇族更需要定期作口腔的檢查,何況長期嚼食檳榔也會造成其他身體健康之危害,最好就是戒掉檳榔,這對個人、家人及社會絕對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
《文/圖:葛應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