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7 期 2006-04-27

研究發展
菸、酒、檳榔對食道癌之交互作用--三者共用之加乘危險為未食用者之195倍

國家衛生研究院環境衛生與職業醫學研究組葛應欽組主任與高雄醫學大學胃腸內科吳宜珍醫師合作,針對165個食道男性鱗狀細胞癌及255位醫院非癌症患者對照作研究,發現此一癌症之主要危險因素為喝酒及抽菸。其中若喝酒及抽菸併用,則罹患食道癌危險比未食用者高達108倍,若菸、酒、檳榔三者共用,其加乘之危險更高達195倍,可見檳榔對食道癌的發生仍佔有相當影響之角色。

食道癌近幾年佔台灣男性癌症死亡率第6位,其死亡率增加很快,10年增加1倍,民國91年已突破1000人死亡。傳統上,食道癌幾乎被知道是與抽菸、喝酒、飲食有關,但台灣食道癌所增加的是鱗狀細胞癌,而腺癌幾乎不變,可能還有其他未知危險因素。

從調查比對中發現,喝酒比不喝酒者得到食道癌之危險比為17.6倍,歸因比率為76%;而抽菸比不抽菸者的危險比為5.4倍,歸因比率為72%,嚼食檳榔比起不嚼食檳榔的危險比為1.7倍,未達統計學之意義,但若再細分其嚼食檳榔的行為如嚼食的檳榔含有老花,其危險比則增加為4.2倍;若吞嚥檳榔汁,也達3.3倍,具有統計學上之意義,故計算其歸因比,嚼食檳榔對食道癌而言仍有達32%之影響。

在消化道系統醫師的醫療個案中,也常發現嚼食檳榔者的食道黏膜有檳榔渣汁堆積,其作用途徑很有可能與食道黏膜直接接觸有關。未來本研究組將進一步探討其分子毒理學機轉及降低癌化之途徑。

以上結論取自今年三月發表於「歐洲臨床調查雜誌」之論文(European 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 36: 236-241, 2006 IF:2.53;18/103)。
《文/圖:葛應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