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9 期 2006-05-10

研究發展
台灣地區精神作用性物質(psychoactive drugs)使用及濫用概況

精神作用性物質(psychoactive drugs)使用及濫用已成為全球性重要公共衛生議題之一。為提供有效預防及介入計畫,首重釐清使用及濫用此問題的分布狀況及特性。過去數年,國內相關資源陸續投入欲瞭解精神作用性物質濫用影響範圍,但受限於研究工具或調查研究樣本特性,結果往往無法推論至台灣整體族群。

近年來,台灣地區精神作用性物質成癮人口急速增加且相關問題日趨惡化,故瞭解整體台灣地區合法、非法及不適當精神作用性物質使用盛行率,與其相關之社會人口學因素,已是刻不容緩之議題。本次藉由民國九十四年進行「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大規模、具全國代表性之樣本收案,選取12至64歲族群,以個案自填問卷方式,蒐集相關資料,藉以瞭解目前台灣地區精神作用性物質(Psychoactive drugs) 使用及濫用狀況。

研究主要結果顯示,民國九十四年台灣地區12至64歲族群中,在其一生中,最廣泛使用之精神作用性物質為酒精(45.4%)與香菸(34.1%) ;約每5-6人中,有一位曾嚼食過檳榔 (18.3%)。關於非法藥物使用,約有1.2%曾嘗試過使用下列非法藥物至少一種以上:強力膠、搖頭丸、安非他命、海洛因、大麻、K他命、FM2、笑氣、潘他唑新、LSD、GHB及古柯鹼等。其中最常被受訪者提及之使用非法藥物依序為: 安非他命,搖頭丸,K他命與大麻。第一次非法藥物使用之場所,安非他命是以「同學、同事或朋友家中」為主,而年輕世代流行之藥物,如搖頭丸、K他命及大麻等,則以「娛樂場所(如PUB, KTV, 及網咖)」為主。

人口社會學相關因素則因物質種類與估計值時間點而略有不同。大抵而言,男性,青壯年族群,單身者(包括離婚、正式分居、喪偶、同居與未婚)較易有精神作用性物質使用相關經驗;社經地位則因年齡而異。在青少年方面,精神作用性物質使用則與低父母親教育程度成正相關,但及至成年後,其精神物質使用則與高收入及有工作者成正相關。另外,第一次酒精,菸品及檳榔使用的年齡,不論性別均有逐漸年輕化的趨勢。精神作用性物質使用相關社會人口學因素其可能作用機制及相關預防計劃,值得未來研究繼續探討。
《文/圖:林克明,陳娟瑜;圖:菸、酒、檳榔及非法物質於不同時間點之整體盛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