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2 期 2008-03-06

研究發展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計畫簡介
Certification Program of Cancer-Care Quality

自民國71年起,癌症即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迄今逾二十餘年,癌症之發生及死亡率,皆呈現逐年上揚趨勢。根據台灣癌症登記系統92年度公告之全國癌症新罹患人數(含原位癌)共有66,476人。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目前全球約有超過二千萬名癌症患者,每年則有一千萬人被新診斷罹患癌症,故癌症照護工作對許多國家均造成沉重負擔。以美國為例,其於西元1990年一年之相關直接費用即達275億美元;在我國,一年則約為230億台幣。罹患癌症不但影響病患和家人之生活品質,也造成龐大的工作人年損失和醫療費用支出。

為提昇國內癌症預防及診治服務之品質,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以下簡稱國健局)自90年起針對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數達五百床以上之醫療機構,獎助辦理「癌症診療品質提昇計畫」,計畫重點涵蓋衛生教育、篩檢、診療品質、安寧療護等面向。民國92年「癌症防治法」通過後,國健局除了繼續推廣癌症安寧療護外,並於93年10月擴大補助二十五家醫院辦理「癌症防治中心-全面提昇癌症診療品質計畫」,94年3月並頒訂「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以上所提之各種品質提昇及品質保證措施,需要一個評量的方法作為監督考核的機制。因此,建立癌症中心(或癌症醫療服務機構)之評鑑制度,是我國在癌症防治工作上迫切需要建立並落實的重要工作項目。〈更多內容〉

《文/圖:TCOG劉湫美研究護理師、劉滄梧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