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4 期 2010-05-20

知識產權
製藥產業與生物科技授權金知多少?
Royalty rates in pharmaceutical and biotech industry

技術授權前的考量

簽訂授權契約是一項複雜的過程,各項細節需要授權人與被授權人雙方合意,尤其授權金的收取亦為雙方協商的重點。不難了解,授權金通常是授權人可接受的最小收益(minimum acceptable return),同時也是被授權人可接受的最大支付範圍(maximum acceptable payment),其談判過程取決於多項因素。

對準備買進專利技術成為被授權人之廠商而言,在簽約之前如已經投入大量資金發展相同技術,對取得授權人專利技術授權最實際與直覺的考量在於(1)授權金是否高於訴訟費用; (2)該項專利技術的有效性(validity)是否容易被推翻,在訴訟上贏得未侵權(non-infringement)之勝算是否較高; (3)是否有能力迴避設計。這三項因素如都為否,授權便較為容易達成。

專利技術授權金之收費通常如何處理?

一般而言,有價值的專利技術採用授權金之收費方式,較少一次賣斷,其中原因很多,包括稅賦折舊考量與降低風險等等因素。可以想見,如果被授權人(licensee)購買一項技術需要投入大筆資金,其風險頗高,投資意願就會降低,故不常見;另一方面,授權人(licensor)採用之授權方式若可隨著授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售出愈多,使得授權金收入也愈多,對授權人有更高的鼓勵作用。只有在技術授權人與被授權人均可得到好處之下,技術價值之運用與擴張才能相得益彰。 〈更多內容〉
《文/圖:編輯中心陳麗秋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