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的著作權延長法案--「Sonny Bono著作權期間延長法案(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簡稱CTEA)」--於1998年獲得美國國會通過,由柯林頓總統簽署後公告實施。此法案將著作權期限延長20年,不但及於未來的著作,且溯及既往,對1987年仍有效之著作權一體適用。然而,此法案所引發的爭議也不小,一群出版社與網路業者控訴該法案違憲,此司法風波歷經多時,至美國最高法院於2003年1月作出判決後,才告落幕。〈更多內容〉
《文:編輯中心陳麗秋;圖: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