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5 期 2011-03-10

知識產權
專利侵害鑑定
NHRI researcher shares on identification of patent infringement

本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陳榮基兼任研究員、賴惠蓁研究助理及東海大學法律系吳俊穎副教授撰文以醫審會之鑑定程序為主,參酌國內其他領域之專業鑑定,介紹各單位之鑑定程序。茲節錄「專利侵害鑑定」精采內容與讀者分享。

按專利法第92條第2項規定:「司法院得指定侵害專利鑑定專業機構。」司法院於93年6月29日以秘台廳民一字第0930016881號函各高等法院於行政法院,列出台灣大學等55所專業機構願意且宜擔任侵害專利鑑定機構,提供各級法院參考1。按司法院公布之專利侵害鑑定專業機構之參考名冊中,依單位性質將鑑定專業機構分為4大類,分別為學校、財團法人、政府機構及其他機構 2〈更多內容〉
《文: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陳榮基兼任研究員、賴惠蓁研究助理、東海大學法律系吳俊穎副教授;圖:期刊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