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7 期 2012-01-10

知識產權
違反保密協議訴訟案例-- 希樂里塔科技有限公司 v. 羅克韋爾國際公司
Litigation on breach of non-disclosure agreements: Celerita Technologies. LTD., v. Rockwell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希樂里塔科技有限公司(Celeritas Techs. Ltd, 以下簡稱希樂里塔)控告羅克韋爾國際公司(Rockwell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以下簡稱羅克韋爾)一案,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加州中央區法院於1997年5月判決宣告羅克韋爾惡意侵害希樂里塔的專利、盜用其商業秘密、違反保密協議。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當陪審團完成裁決書宣示羅克韋爾惡意侵權時,羅克韋爾提議,請求法院直接以法律問題就專利有效性進行審查(Motion for judgment as a matter of law, JMOL)並要求重開審判庭,但一審法院不同意,羅克韋爾不服,提起上訴。

針對羅克韋爾之上訴聲明,就違反保密協議這一個項目,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認為,由於充分的證據支持陪審團的決定,因此,維持原地方法院的裁判,再次確認羅克韋爾有責且須負擔損害賠償。〈更多內容〉
《文:編輯中心陳麗秋節譯;圖:美國聯邦上訴法院CAFC網站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