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2 期 2013-02-06

健康知識
行政院宣導「性別平等」,落實消除對婦女的歧視
Executive Yuan advocates for gender equality

因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角色,許多社會長期以來,不論女性、男性,皆會循著社會期待而從事或擔任特定的工作或任務。然而,隨著產業結構改變以及社會的變遷,兩性平權意識日漸提升。第1次世界婦女大會(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於1975年召開,為聯合國成立後首次專門討論婦女問題的世界大會,會中並通過了重要的「墨西哥宣言」,強調兩性的人的尊嚴和價值的平等,以及權利、機會和責任的平等。

多年來,在許多關心婦女權益團體的努力下,我國增修了許多保障婦女權益的法令、條文,例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兩性工作平等法」等。將我國的資料帶入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公布的「性別不平等指數(Gender Inequality Index, GII)」公式計算,我國排名第4,居亞洲國家之冠;顯見我國致力於建立平權社會卓有成效。〈更多內容〉
《文:編輯中心陳筱蕾整理;圖: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