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期 2004-06-15

學術交流
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石曜堂組主任赴美考察報告

國家衛生研究院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石曜堂組主任與論壇總召集人李明亮教授,於民國93年4月16日至26日前往美國參訪Sacramento之EMSA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Authority),並參加在 Dallas 召開之 Disaster Response Conference,隨後在返途中拜會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諮詢委員柏克萊大學胡德偉教授,討論石曜堂組主任構想中有關健康投資及國家發展之研究計畫,茲摘錄其中「重大災難(健康危機Disaster H/M)因應體系建構---All Hazard in One」及「新興傳染病(重大健康危機)之政策因應」二份報告內容如下:

重大災難(健康危機Disaster H/M)因應體系建構---All Hazard in One





  • 國 安 機 制
    參酌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之組織、結構及運作程序,強化國安會議功能,有效建構國安機制之啟動。



  • 國 家 危 機 管 理 機 制
    參酌FEMA之組織、結構、功能及運作程序重組、強化災防會(報)(可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為幕僚單位),並設置OES(Office of Emergency's Service)擬就國家危機管理計畫(準則)包括危機屬性(分類)、目標、策略作為、流程、結果及影響指標,所需資料(訊)等,並定期(月、季、年)召開會議檢討全國有無異常跡象,交換國際資訊,引進危機因應新技術以增進各部會對危機之認知、因應能力、溝通、協調共識凝聚及危機因應功能之整合,另宜有由各部會(包括國防部)組成之ICS功能框架。


  • 健 康 危 機 因 應 機 制
    參酌NDMS(National Disaster Medical System)之系統作為設置OES,並擬就National Disaster Health/Medical Plan,此Plan宜整合科技組委託之危機因應研究計畫、災難醫學國家型計畫歷年成果,醫政處之緊急醫療網,疾管局之傳染病防治網(後SARS之重組)等,計畫內容應包括危機屬性(分類)、目標、策略作為、流程、結果及影響指標,所需資料(訊)等,並定期(月、季、年)召開會議檢討全國健康體系有無異常跡象,交換國際資訊,引進健康危機因應新技術,以增進各處室對健康危機之認知、因應能力、溝通、協調、共識凝聚及健康危機因應功能之整合,另宜有由各處室組成之ICS功能框架。

  • 酌以健保局之分局為分區域原則(可以財務機制發揮組織動員及監控),設置區域總部,總部以醫學中心為宜,區域總部設有EOC(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EOC之運作成員可包括健保局、醫學中心、醫院、衛生局...等,其運作程序(包括時機與作為)再議。


  • 設有災防會(報)定期召開會議,並置有OES擬有配合中央之地方災難(危機)應變計畫,另宜有由各局(處)組成之ICS功能框架。


  • 設EOC,擬有配合中央之健康災難(危機)應變計畫,並有由各科(課)組成之ICS功能框架。





  • 新興傳染病 (重大健康危機)之政策因應


    制定因應策略的思維
    • 自動危機判讀與啟動防護機制
    • 彈性的動員與危機處理機制
    • 資源整合與有效配置

    因應策略(宏觀)
    • 紓緩期(Mitigation):預防危險發生
    • 準備期:擬妥應變計畫
    • 反應期:

      • 避免危機擴大
      • 迅速解決危機

    • 回復期:化危機為轉機

    因應策略(微觀)

    • 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之效能,透過健康管理之衛生所功能,加強與凝聚社區層次之健康危機意識(全民因應重大災難價值體系之建構)。
    • 加速醫療體系之再造,強化醫療院所健康危機認知與評估功能,促進資源與資訊水平與垂直之整合。
    • 建構跨部會有效因應重大災難之整合機制。
    • 開拓衛生政策之國際觀,掌握與促進資訊之交流。
    《文:醫療保健政策研究組;攝影:鍾幸舫;圖:石曜堂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