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8 期 2016-04-21

會議報導
兒童健康及可預防的兒童死亡—陳烱霖教授百歲冥誕紀念學術研討會紀實
Report on the Memorial Conference in Honor of Prof. Chiun Lin Chen's 100th Birthday: Child Health and Preventable Child Deaths

兒童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其身心健康攸關未來國家生存發展與競爭力。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1990年9月2日生效,為重要的兒童人權法典,也是近代兒童權利發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兒童權利公約》第24條載明,兒童應享有最高水準的健康醫療服務,並獲得治療疾病及恢復健康的權利。2007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訂定兒童健康福祉(child well-being)的六個面向(物質福利、健康及安全、教育福祉、家庭及同儕關係、行為及危險、主觀幸福感)及36個量化指標,呼籲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重視並研究,以增強兒童的健康與福祉。我國為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2014年6月4日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2014年11月 20日起施行,以期能與國際接軌。尤其,台灣現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根據內政部統計,我國粗出生率從1994年的千分之15.31跌至2015年的9.1。因此,政府除要積極提升育齡婦女的生育率之外,更需要關切兒童的醫療及衛生福利。〈更多內容〉
《文/圖: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