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期 2004-12-14

健康知識
爸媽齊戴安全帽,兒童效法安全高

衛生署公布的民國九十二年十大死因排行榜中,事故傷害名列第五位,而在各類事故傷害死亡原因中,又以機動車交通事故占最多數,總計全國每年有4,389人因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而死亡,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9.45人。對於年齡介於1-14歲的兒童來說,事故傷害更是他們的首要死因,其中運輸事故死亡率(包含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在5-9歲為每十萬人口2.95人,10-14歲則為每十萬人口3.21人。

騎乘機車戴安全帽,能有效地降低交通意外事故時的傷害,我國自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一日起,開始強制執行「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戴安全帽」。為瞭解台灣地區六到十二歲兒童乘坐機車時戴安全帽的實施狀況,並且探討家人騎乘機車戴安全帽,與兒童乘坐機車戴安全帽的關聯,研究人員利用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國民健康局在民國九十年共同執行完成的「國民健康訪問調查」,以其中1,787名年滿六歲但未滿十二歲並有乘坐機車經驗兒童的資料來進行分析。

整體而言,有78.9%的兒童每次乘坐機車時都會戴安全帽,但也有6.2%的兒童是乘坐機車時從來沒有戴安全帽,而家人騎乘機車時戴安全帽的情形,與兒童戴安全帽之間,有很明顯的關聯性。一個家庭當中,如果全部的家人每次騎車都戴安全帽,家中兒童每次都戴安全帽的百分比為83.3%,從來不戴安全帽的百分比只有4.8%;但是在沒有任何一位家人是每次騎乘機車都戴安全帽的家庭,兒童每次都有戴安全帽的比率則只有28.6%,而且從來不戴安全帽的比率高達30.6%。

這項研究結果顯示,當家人的交通安全行為表現較好時,會較注重兒童的乘車安全;而由社會學習的角度觀之,家人本身的交通安全行為,對於兒童也有示範作用,使得兒童在長大成人後,會比較主動去實行這些交通安全保護行為。遵行道路交通安全規範應由父母親本身作起,以從小建立兒童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並養成正確之交通安全行為,減少國人交通意外事故之傷害。
《文/圖:潘怜燕;本文原刊載於2004/9/25自由時報保健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