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5 期

研究發展
憂鬱症患者使用不同抗憂鬱劑與自我傷害行為相關的研究
NHRI researcher reports comparative risk of self-harm hospitalization amongst depressive disorder patients using different antidepressants: A population-based cohort study in Taiwan


憂鬱症是自我傷害行為的主要危險因子之一,而抗憂鬱劑是目前臨床上治療憂鬱症的主要藥物。近年來,根據臨床試驗的統合分析結果指出,服用抗憂鬱劑可以降低成年人的自傷風險,但卻可能會增加年輕族群自傷行為的風險;因此,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U.S. FDA)於2004年要求藥廠在抗憂鬱劑藥物的仿單上,加註服用抗憂鬱劑可能與兒童和青少年族群自傷行為的發生有關之警語;並於2007年將影響族群擴大到小於25歲的年輕族群。從此之後,美國臨床上使用抗憂鬱劑治療憂鬱症患者的比例逐年下降,但在使用心理治療上的比例(憂鬱症的非藥物治療方式)並未增加;而同時,之後自傷行為(例如服藥過量)的發生率卻有逐年增加的情形,因此,自傷行為的增加與服用抗憂鬱劑是否有關,目前仍未有定論。此外,近年國外研究報告也指出,服用不同種類抗憂鬱劑對自傷行為的影響似乎有所不同,但多數臨床研究的樣本數太小,無法得到定論;而且,這些研究結果主要來自歐美國家,至今尚未有針對亞洲族群之相關研究結果。

有鑒於此,本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蔡慧如副研究員及其研究團隊與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吳其炘醫師及國立台灣大學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張書森助理教授的研究團隊共同合作,利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search Database, NHIRD),深入探討憂鬱症患者使用不同種類的抗憂鬱劑與因自傷行為而住院事件之間的關聯性。結果發現,針對不同的抗憂鬱劑進行比較,相較於服用fluoxetine的患者,服用maprotiline (adjusted hazard ratio (AHR) = 3.00, 95% confidence interval (95% CI): 1.40-6.45)、milnacipran (AHR = 2.34, 95% CI: 1.24-4.43) 和mirtazapine (AHR = 1.40, 95% CI: 1.06-1.86) 的患者,其因自傷行為而住院的風險也較高;而服用bupropion (AHR = 0.51, 95% CI: 0.30-0.86) 的患者,其因自傷行為而住院的風險則較低。另外,針對不同類別的抗憂鬱劑進行比較,相較於服用選擇性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SRI)此類抗憂鬱劑的患者,服用正腎上腺素與血清素再吸收抑制劑(serotonin-norepinephrine reuptake inhibitors, SNRIs)(AHR = 1.24, 95% CI: 1.02–1.52)和正腎上腺素及血清素接受器抗憂鬱劑(noradrenergic and specific serotonergic antidepressants, NaSSAs)(AHR = 1.47, 95% CI: 1.14–1.89)的患者,其因自傷行為而住院的風險較高,而服用正腎上腺素與多巴胺再吸收抑制劑(norepinephrine dopamine reuptake inhibitors, NDRIs)(AHR = 0.53, 95% CI: 0.32–0.89)的患者,其因自傷行為而住院的風險則較低(如下表)。


表:服用不同抗憂鬱劑與自我傷害行為之關係

本研究結果顯示,抗憂鬱劑與自傷行為的關聯性可能因藥物種類而不同。憂鬱症本身已是主要自殺危險因子,因此,某些抗憂鬱劑是否會影響自殺風險,是一個重要議題,將來需再確認本研究的發現,並進一步探討抗憂鬱劑與不同自傷行為(例如:自殺意念、意圖與身亡)的關聯性,以及可能的機轉。最後要特別指出,抗憂鬱劑可以有效減少重度憂鬱症患者的症狀,整體而言減少自殺風險,因此,正確診斷重度憂鬱症、給予適當治療,以及持續追蹤症狀與自殺風險的變化,是普遍被認可的臨床準則。此論文之研究結果已刊登於2016年9月Psychological Medicine期刊。
《文/表: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生物統計曁生物資訊組蔡宇婷研究助理、蔡慧如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