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7 期
院務紀事 國衛院辦理採購人員採購法規訓練課程
NHRI organizes training courses for purchasers 本院為公設法人研究單位,經費主要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相關採購作業亦須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除了本院總務室採購小組同仁之外,本院也期望院內實際使用與採購單位也應瞭解採購法規,才能讓採購案從一開始就能正確地被執行,使過程更順利,同時提升採購效益,因此特別不定期在院內開設採購業務訓練課程,由各單位推派業務負責人員參加。
本院2009年「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核准開班之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承辦,於11個週末假日進行,最後並安排4小時期末考試,驗收學員訓練成果,通過考試者才能領取證照。此次訓練包括10天室內課程,內容包括:「政府採購法規概要(3天)」、「財物及勞務採購實務」、「道德規範及違法處置」、「爭議處理」、「底價及價格分析」、「錯誤採購態樣」、「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製作」、「採購契約」、「最有利標及評選優勝廠商」、「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實務」、「電子採購實務」,及1天的公務單位參訪活動,安排實務歷驗豐富的講師群進行經驗分享,讓枯燥無味的條文也意趣盎然,學員獲益匪淺。
課程中講師們提醒部分廠商的欠缺經驗也經常是阻礙採購進行的原因,也強調採購人員必須特別留意的事項,瞭解採購法各項條文間的關係,說明如何在環環相扣的條文之間保持採購彈性,同時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原則。
此類課程是依據工程會2003年1月29日所發布之「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以及2004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之「訓練課程及最低上課時數」所進行之推廣計畫項目之一,其目的為充實採購專業人員智識,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預防採購缺失之發生,並建立採購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落實採購專業人員辦法之規定。基礎訓練之各項課程及進階訓練之「採購條約及協定」課程,由工程會統一編定課程教材,公開於工程會網站(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資訊),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上網瀏覽,進階訓練之其他課程教材則需逕洽各代訓機構。
《文/圖: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