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2 期
健康知識 最新代謝症候群診斷準則
Unified definition of metabolic syndrome published inLancet 各國醫學界對「代謝症候群」的形式與定義有不同見解已存在超過80年,直到最近5年各界才開始對它有太多不同版本且在臨床診療的角色與價值尚未被釐清表示關切。為此,國際糖尿病聯合會(IDF)、美國心臟協會(AHA)、國家心肺血液研究所(NHLBI)、世界心臟聯盟(WHF)、國際動脈硬化症學會(International Atherosclerosis Society)及世界肥胖醫學會(IASO)聯合於2010年1月份的刺胳針期刊( Lancet, 375:181-183)中發表全球通用代謝症候群定義的診斷標準,以下為最新診斷準則的重點摘要。
代謝症候群臨床診斷準則
*非歐洲人建議參考國際糖尿病聯合會(IDF)切點,歐洲裔可參考AHA/NHLBI切點,直到有更新的數值作為依據。根據IDF,針對不同種族所建議的腰圍切點,華人男性腰圍≧90 cm,女性≧80 cm都屬於腰圍增加。
†普遍用來降低三酸甘油酯及升高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的藥物成分為fibrates及nicotinic acid。病患如有服用其中一種藥物則可診斷為具高三酸甘油酯及低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者;使用高單位的ω-3脂肪酸者可診斷為具高三酸甘油酯者。
‡多數的糖尿病第二型患者依照此診斷準則都患有代謝症候群。
代謝症候群已為廣泛接受的概念,並已確認指中廣型肥胖病人罹患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的風險較高。從生活型態切入的介入作為仍是第一線治療方式,若有心血管疾病的殘餘風險則應給予適當的藥物治療。
《文:編輯中心張喬菀編譯;圖:期刊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