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會成立的正面功能
誠如美國經濟學者傅利門(Freeman)和麥道夫(Medoff)1984年於「工會做些甚麼(What Do Unions Do?)」一書所提及,工會具正面的功效,例如提升生產力與企業的效能,理由包括(1)降低離職率;(2)以資歷為基礎的獎勵;(3)設立較佳的工作績效標準(和更好的管理可信度/問責制 accountability,如公平合理的對待);和(4)促進雇主和僱員之間更多的溝通。工會是一個溝通的平台與解決勞資衝突的緩衝區。
20多年後,菲馬(Verma)於2007年發表專文「工會在企業場所能有什麼功用? 談工會對管理與人事政策的效果(What Do Unions Do to the Workplace? Union Effects on Management and HRM Policies)」,加強論述工會促進企業在管理上重視公平合理的對待(fair treatment)。而公平合理對待的訴求,觸及層面十分廣泛,舉凡工作場合上日常的管理措施、與其相關的決策制定皆屬之。可以說,企業在透過工會多次的訴求所產生的震撼效應(shock effect),管理階層需要進行自我調適並逐漸選擇較有效率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措施的標準化和定型化。工會給企業管理階層所帶來的挑戰,如果用較寬廣的尺度來看,已創造更優良更平衡的管理。企業當然可以運用很多變革來達到更高的效率,但是,如果這些變革將會影響員工的工作條件與權利,管理階層應該讓工會參與這個政策變更的過程。況且,工會的基本目的就是要讓會員對工作場合的事務有發表意見的機會,進而有參與決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