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2 期

院務紀事
癌症診療品質認證計畫執行概況
NHRI reports on progress of certification program of cancer-care quality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受到人口數量增加與人口結構高齡化的影響,再加上民眾飲食與生活習慣的改變,使癌症躍居為全球主要死因首位。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2008年的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全球約有超過1,200萬人診斷出罹患癌症,並造成近760萬人死亡,占該年總死亡人數的13%左右,估計2030年全世界的癌症死亡人數將會超過1,100萬人。

自1982年起,癌症即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以下簡稱健康局)於2011年公布之最新癌症登記年報中指出,2008年新診斷病例數為79,818人(不含原位癌),其中男性為45,171人、女性34,647人,相較於2007年增加4,049人。衛生署國人主要死因統計(以ICD-10編碼)顯示,2010年國人死亡人數共144,709人,因癌症死亡人數為41,046人,占所有死亡人數的28.4%,標準化死亡率為每10萬人口131.6人,較前一年減少0.7%。

為提升國內癌症預防及診治服務之品質,健康局自2001年起針對每年新診斷癌症個案數達500例以上之醫療機構,獎助辦理「癌症診療品質提升計畫」,計畫重點涵蓋衛生教育、篩檢、診療品質、安寧療護等面向。2003年「癌症防治法」通過後,健康局除了繼續推廣癌症安寧療護外,並於2004年10月擴大補助25家醫院辦理「癌症防治中心-全面提升癌症診療品質計畫」,2005年3月並頒訂「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以上所提之各種品質提升及品質保證措施,需要一個評量的方法作為監督考核的機制。因此,建立癌症中心(或癌症醫療服務機構)之評鑑制度,是我國在癌症防治工作上迫切需要建立並落實的重要工作項目。

基於上述思維,健康局於2005年起即委託本院台灣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TCOG)規劃「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制度,期望能提升國內癌症預防與診療服務的品質,同時確保癌症病患能享有安全有效之就醫環境。TCOG除參考英、美等國之制度與參酌國內醫療現況及政策目標趨向,並與專家進行多次共識討論後,進行兩階段共10家醫院之試評工作。再依據認證試評結果,規劃完成第一版之認證辦法,由衛生署於2007年10月4日正式公告「97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基準及評分說明」與「97年度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程序」。且於2008年開始依據公告之基準,針對年度新診斷癌症個案數達500例以上之醫院,辦理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作業,2008至2010年間共計已完成42家醫院之認證工作(不含5家醫院於2010年再次申請認證),認證通過之效期依成績分別為3年或4年。迄今台灣地區接受認證醫療機構所涵蓋照護之癌症病人已超過全國總數之80%。

認證制度是以循序漸進輔導醫院的精神,逐步提升醫療機構之癌症診療與服務品質。儘管美國癌症委員會(Commission on Cancer, CoC)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制度已建立實行近30餘年,仍每年檢視自身之缺失並改善,且定期對認證委員進行教育訓練與評值。因此,為使基準規範內容更貼近國情,真正有效評核國內癌症醫療品質,故於2009年參考2008及2009兩年所實施「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之實務經驗與成效,再度進行第二版基準之修訂,並於2010年進行8家醫院試評。新版基準於2011年正式啟用,基準項目由原本30項增加至37項(新增放射線治療、人員再教育、影像診斷報告品質及腫瘤個案管理制度等);基準審查範圍由現行之六大癌症(肝癌、肺癌、乳癌、大腸直腸癌、子宮頸癌、口腔癌),擴增至男、女發生率前十大癌症;評分標準由原來三級制改採與醫院評鑑相同之五級制;認證結果由A、B、C、D、E五等級制修訂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不通過」。認證基準主要強調癌症診療照護的幾個面向,包括:癌症登記資料庫的品質與運用、多專科團隊的運作、經由建立符合實證醫學的診療照護,以及標準作業程序來確保病人安全。認證結果為申請醫學中心評鑑的必要資格,並公告於網站上,供民眾就醫參考。2012年預計將有34至37家醫院申請實地認證。
《文/圖:TCOG劉湫美研究護理師、劉滄梧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