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7 期

研究發展
青少年重複企圖自殺之社經與臨床特點
NHRI researcher investigates socioeconomic and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associated with repeat suicide attempts among young people


在過去二十年間,青少年自殺和自殘的議題已成為公共衛生關注的議題之一。根據2004年全球疾病負擔資料顯示,10至24歲青少年自殘分別占死亡與失能調整存活人年的6.3%與2.8%。在台灣,20至24歲青壯年自殺死亡的人數從2000年每10萬人有6例,至2007年增加為每10萬人有10.8例。

先前探討企圖自殺與死亡風險的橫斷性與縱貫性研究顯示,企圖自殺既往史是最顯著的指標之一。根據通報的資料顯示,有企圖自殺既往史者其一年內自殺的風險估計是一般人的30至200倍。統計資料顯示,一年內企圖自殺與死亡的發生率分別為16%和2%,此風險估計在青少年尤甚。鑑於自殺行為的風險增加,因此迫切需要瞭解青少年企圖自殺的既往史,確定潛在的因素,以利設計與提供更完善的介入措施與追蹤保護計畫。

不論就社會或國家間,青少年與年輕人族群中的自殺行為明顯地有性別上的差異:一般而言,女性企圖自殺的發生率遠高於男性,但男性自殺死亡則為女性的2至3倍。因此,實證證據普遍支持,性別是值得研究的潛在造成自殺行為發生與進展之差異化因素。許多個別的因素都和企圖自殺與死亡有關連,包括弱勢家庭、居住地的都市化程度、不佳的學業成績,以及精神疾患史(如情感性疾患、焦慮症和物質使用的問題)。描述企圖自殺與預測因素之間的關係的本質之重要性是瞭解依存關係,換言之,企圖自殺/死亡的風險與預測因素都可能與先前自殺行為有關。此研究目的是更瞭解不同性別其重複企圖自殺的不同因素,以改進預防青少年自殺方案的規劃。

本院神經與精神醫學研究中心陳娟瑜合聘副研究員及其研究團隊利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Research Database, NHIRD)1996年至2007年的資料,以回溯性研究分析了年齡介於15至24歲之4,094名男性和3,219名女性患者的資料。此研究所稱「企圖自殺再發生」的定義為登載自殺後一年內又發生即屬之,醫療紀錄則提供了自殺後治療的訊息,採復發事件之存活分析估算自殺未遂事件相關的風險。

初步研究結果顯示,重複自殺未遂的發生率多見於男性,但女性的風險增加幅度卻較高。此研究有幾項重要的結論:首先,對青春期與年輕的男性而言,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使自殺行為發生的風險較高。其次,重複企圖自殺的危險高峰呈現性別差異與次數有關,企圖自殺第2次較第1次的危險高峰相比,男性增加2倍、女性大約為6倍。最後,社經狀況(例如勞動市場參與情形:校正後危險比為1.14,95%的信賴區間為1.01-1.28)與自殺後醫療管理指標(例如接受門診治療,校正後風險比為1.54,95%的信賴區間為1.19-1.99)對男性重複企圖自殺者是很重要的因素;而對女性而言,精神疾患相關因素則較為重要。


整體而言,此研究結果提供了實證的建議,企圖自殺在不同階段有明顯的性別差異,此台灣青少年重複企圖自殺重要的預測因素。另外,研究結果可作為有關降低年輕人族群自殺行為及其相關後遺症之未來研究與介入措施的基礎。對高風險的青少年加強企圖重複自殺防制(例如給予工作),或至少在一段時間內(第1次企圖自殺後的4至5個月內)適時地關懷追蹤等。為能有效地解決自殺行為,可規劃以學校、工作場所為基礎的諮詢或臨床管理,並提供不同性別的介入方案,以促進年輕人族群的心理健康發展及社會適應。此論文已於2013年12月11日刊登Journal of Adolescent Health
《文:編輯中心陳筱蕾整理;審校:神經與精神醫學研究中心陳娟瑜合聘副研究員;圖:期刊封面》